产地证详细介绍:
中秘自贸协定谈判始于2007年9月7日,国家主席胡锦涛主席在悉尼出席APEC领导人非正式会议期间,与秘鲁总统加西亚共同宣布启动。经过8轮谈判和一次工作组会议,2008年11月19日,胡锦涛主席在对秘鲁进行国事访问期间,与加西亚总统共同宣布中国-秘鲁自贸协定谈判成功结束。2009年4月28日中国与秘鲁两国在北京正式签署《中国-秘鲁自由贸易协定》。《协定》涵盖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投资、原产地规则、海关程序、技术性贸易壁垒、卫生和植物卫生措施、争端解决、贸易救济、机构问题、知识产权、地理标识、合作等内容,是我国与拉美国家达成的第一个一揽子的自由贸易协定。在货物贸易方面,中秘双方将对各自90%以上的产品分阶段实施零关税。中秘两国的全部货物产品将分为五类实施关税减让。第一类产品在《协定》实施后当年实施零关税,分别约占中、秘税目总数的61.19%和62.71%。第二类产品在《协定》生效5年内逐步降为零,分别约占中、秘税目总数的11.70%和12.94%。第三类产品在《协定》生效10年内关税逐步降为零,分别约占中、秘税目总数的20.68%和14.35%。第四类产品为例外产品,不作关税减让,分别约占中、秘税目总数的5.44%和8.05%。第五类产品将分别通过8、12、15、16、17年关税逐步降为零,分别约占中、秘税目总数的0.99%和 1.95%。《协定》实施后,中方的轻工、电子、家电、机械、汽车、化工、蔬菜、水果等产品和秘方的鱼粉、矿产品、水果、鱼类等产品将从中获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