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智利自由贸易协定》的要求签发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在协定成员国之间就特定产品享受互惠减免关税待遇的官方证明文件,签证依据为《中国-智利自贸区原产地规则》及其《签证操作程序》。出口企业可向各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申请签发中国-智利自贸区优惠原产地证书享受进口国关税减免待遇。中国-智利自由贸易区谈判于2004年11月启动,2005年11月18日,双方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智利共和国政府自由贸易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