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产地专业的业务管理进程
原产地专业发展的历程。早在1807年,美国就出台了《判定货物原产地法律规范》。这是世界上首次以立法形式对原产地问题进行规范的法律文献。“规范”就是 “管理”。美国在1930年以《1930年税则法案》的形式再次强化了对原产地工作的管理。1947年《关贸总协定》、1953年关贸总协定大会秘书处的《原产国标记推荐书》直至1995年双丁0《原产地规则 协议》等均对产品的原产地管理作了十分明确的规定,一致要求必须保证产品原产地判定的真实性,防止产品原产地假冒,要形成国际合力共同保护产品原产地的真实性。
原产地专业的管理,就原产地规则而言,就是不能把原产地规则作为阻碍贸易发展、实行贸易保护主义的工具,因而要求原产地规则必须具有透明度、可控制和可操作性。
在所有有关原产地问题的国际文献以及原产地规则中都无不例外地把原产地问题归纳为产品原产地判定和产品原产地的保护两个方面。原产地的判定就是产品原产地真实性的界定,确保产品原产地的可靠性、可信性和真实性;原产地的保护就是产品价值的升华,确保受保护产品的纯真、地道和正 宗,以彰显产品原产地的传统性。因此,原产地专业既有产品原产地判定业务,又有产品产地保护和物种保护等诸多工作。
原产地专业业务管理主要涉及三不方面:一是组织机制体系管理,它是保证原产地专业有效,有序和规范运行组织保障。这一方面的管理到位了,原产地工作就会关系理顺,就会形成良好的工作环 境和工作氛围;二是工作程序管理,它是工作运行的指示器,是规范运作的流程管道,是工作质量保证的保障机制;三是专业人员管理,这是保障工作质量的前提。
原产地专业和其他任何专业一样,都有其自身发生、发展规律,研究和探索其发展规律的可操控性,并使之不断完善,创新和发展,是原产地专业人员的责任和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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