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原产证关税与国际贸易商品分类
税收,简称“税”,又称为賦税、捐税、租税等。它是国家授权有关政府机构按照法令规定的标准,强制地、无补偿地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方式。税收是国家财政收人的主体,是国家各级机构正常 运转的经济基础,也是维护国家安全、建设或改善公共设施等所需费用的重要来源。因此,从根本上说,国家税收是国家为实现它的职能,凭借政治上的权力,按照法令规定的标准,对单位或个人强制 地无偿取得财政收入所形成的一种特定分配关系。它体现了以国家为主体在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形成的一种特定分配关系,是以纳税人、课税对象和税率为要索所构成的一种实体。
强制性、无偿性、固定性是税收的三项基本特点,也是它与国家的其他财政收人,例如:公债、国有企业利润、规费收入等的基本区别所在。强制性、无偿性无须解释,而固定性是指税的额度由国 家授权指定的部门,根据国家财政预箅计划预先规定公布执行的,不得随意收取和自行变更,具有相对固定性。税收额度的变更必须按照有关的法律程序进行和公布。
各国税收种类和名目繁多,其中关税就是国家重要的制度,它包括:产品出口税、商品进口关税、进口附加税、过境税等。
一,关税的概念及特点
(一)关税的概念
关税一一是海关代表琴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对进出关境的货物、物品所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它包含下列含义:
1-关税是国家法律形式賦予的,以国家主权原则为依据,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海关行使包括征收关税在内的一切权力,都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不得超越法定关税征收权或滥用关税征收权;
1关税的征收对象是进出境货物和物品; 关税是一种流转税。
关税是针对货物和物品从一国到另一国的流转而征收的,流转额直接影响关税税额的髙低。
关境一一也称海关境域或关税领域,是指全面实施一个统一的海关法则的领域。一般而言,一个国家的关境与其国境是一致的,即,关境就是国境。但是,在特定情况下,关境与国境的范围是不一 样的。如果一个国家内设有自由贸易港、自由贸易区或保税区时,其国境则大于关境,因为在其自由贸易港、自由贸易区或保税区内,实施的是一个特殊的海关法则。如果一个国家与另一个或数个相邻 的国家组成一个关税同盟时,则该国的国境小于关境。此时,关境就等于关税同盟国家国境的总和。在这个统一的大关境内〔例如,欧洲联盟、全面实施关税同盟制定的统一的海关法规,成员国间不 互征关税,也不互相执行其他海关监管措施。
(二)关税的特点
关税具有一切税赋的基本特征,即强制性、无偿性和固定性,其中固定性是指征税的对象和海关之间的义务,而非征税的税率、方式或具体某个商品等。关税的特点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强制性。关税的征收以《海关法》及其他有关关税的法律规范为依据,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依法纳税。对走私、偷漏关税及欠税行为,海关有权强制征收,并依法予以海关行政处罚。
1无偿性。海关征收的关税直接交人国库,是国家财政收人的一部分,国家不再直接归还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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